農村大眾報濟南訊 (記者張婷)4月7日上午,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解讀《山東省“十四五”應對氣候變化規(guī)劃》。
據介紹,《規(guī)劃》確定了1項總體指標及11項分領域的具體指標,其中約束性指標6項,預期性指標6項,明確了我省“十四五”期間能源、建筑、交通和生態(tài)保護等領域的目標要求,強化了科技創(chuàng)新、示范引領、激勵約束等一系列具體舉措,提出了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“山東方案”。
《規(guī)劃》將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創(chuàng)新設為專章,以科技創(chuàng)新驅動氣候治理能力全面提升,從科技平臺建設、人才隊伍培養(yǎng)、關鍵核心綠色低碳技術研發(fā)、科技成果集成推廣、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,開展減污降碳系統治理技術專項科技攻關,提升我省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水平,加快補齊基礎性、關鍵性能力短板。
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、減緩氣候變化進程的同時,積極主動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,加強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及極端氣候事件預測預報,有效提升防災減災能力。在全面落實國家碳減排相關要求的基礎上,針對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先行先試,提出在濟南、青島、煙臺、濰坊等城市率先開展相關政策研究,在棗莊市開展煤層氣甲烷綜合利用工程試點。
生態(tài)碳匯對于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具有重要作用,同時也是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的重要手段,《規(guī)劃》結合我省實際,提出了推動森林碳匯能力提升、增強和修復農田、濕地碳匯,同時充分發(fā)揮我省海洋大省優(yōu)勢,加快推動海洋碳匯建設和增匯行動。 |